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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第八批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27 16:01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金东区江东镇横店村综合市场等16家单位列为全市第八批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大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过程安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从严督办,限期整改。市安全监管局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工作,定期开展事故隐患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并开展检查验收,确保于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
  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整改措施方案于5月15日前上报市安委办,并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及各类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全市第八批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市第八批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
  一、金东区(1家)
  江东镇横店村综合市场
  (1)事故隐患:该市场主体建筑陈旧腐化,经雪压出现部分结构坍塌,市场内用电布线不规范,通道不畅。
  (2)整改要求:限期拆除陈旧建筑,限期整改相关隐患。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工商局。
  二、金华开发区(1家)
  浙江佳世代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厂房四周违章搭建钢棚,堵塞消防通道,车间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
  (2)整改要求:限期拆除堵塞消防通道的违章钢棚,整改规范电器线路。
  (3)整改责任单位: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三、兰溪市(2家)
  1.兰溪市三益化工有限公司(原兰溪市恒达化工厂)
  (1)事故隐患:该企业停产时间较长,主要设备腐蚀严重。
  (2)整改要求: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并根据有关要求对磺化反应装置加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完成整改任务后,方可恢复生产。
  (3)整改责任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
  (1)事故隐患:进入矿区2公里道路狭窄,来往车辆无法避让,易造成事故。
  (2)整改要求:限期加宽道路。
  (3)整改责任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四、东阳市(2家)
  1.东阳市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甲、乙类库房门采用金属材质卷闸门,钢棚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2)整改要求:采用外开式改造库房门,拆除临时搭建钢棚。
  (3)整改责任单位:东阳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东阳市顺发五金压铸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厂房屋面未设置防直击雷措施,1、2、4号滚料机接地电阻值超标,厂房配电系统未设置防感应雷设施。
  (2)整改要求:厂房屋面设置防直击雷措施,1、2、4号滚料机可靠接地,配电系统分级设置浪涌保护器。
  (3)整改责任单位:东阳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气象局、安全监管局。
  五、义乌市(2家)
  1.义乌市杨宅水轮泵站
  (1)事故隐患:该泵站水闸经省水利厅鉴定为危险水闸,2009年度电站年检不合格。
  (2)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义乌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水利局、安全监管局。
  2.义乌市华达制笔厂
  (1)事故隐患:该厂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存在触电隐患。
  (2)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义乌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六、永康市(2家)
  1.永康市前仓长金校服厂
  (1)事故隐患:该厂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且存在“三合一”现象,火灾隐患严重。
  (2)整改要求:撤离常住人员,限期整改相关隐患。
  (3)整改责任单位:永康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2.浙江朗艺工贸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喷漆车间未经安评,冲压剪切设备未经检测,作业场所使用未经检验的自制货梯,生产场所管理混乱。
  (2)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永康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质量技监局。
  七、浦江县(2家)
  1.浦江县迪美烫钻厂
  (1)事故隐患:生产设备设施防护栏、防护罩严重欠缺,简易升降机安装、使用存在严重隐患,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
  (2)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浦江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浦江县郑宅镇方正纸箱厂
  (1)事故隐患:企业管理混乱,电器线路老化且私拉乱接,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无安全通道,存在“三合一”现象。
  (2)整改要求:撤离常住人员,限期整改相关隐患。
  (3)整改责任单位:浦江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八、武义县(2家)
  1.杨家萤石矿废弃大井及矿脉隐患治理
  (1)事故隐患:杨家萤石矿废弃大井位于武义县茭道镇边,井深220米,井口距330国道仅百余米;与其相连的废弃矿脉东西走向长达1510米,宽10余米,倾角大于70度,严重威胁周边居民及公众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整改要求:本项目去年完成大竖井井口周边治理目标,投入整治资金200余万元。今年继续从井口往东治理矿脉并复绿,11月底前全部完成。
  (3)整改责任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
  2.武义县九色鹿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公司一幢钢结构厂房受大雪影响出现倾斜,存在重大隐患。
  (2)整改要求:拆除厂房。
  (3)整改责任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九、磐安县(2家)
  1.磐安县可可塑胶厂
  (1)事故隐患:该企业厂房破旧,采用落后淘汰工艺回收塑料造粒,车间易燃物品堆放杂乱,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
  (2)整改要求:限期关停。
  (3)整改责任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磐安县浩天无纺布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企业厂房破旧,易燃物品堆放杂乱,通道不畅,部分临时用电线路不规范。
  (2)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