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金华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1年 > 2011年 第07期 > 市政府文件
 
关于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升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6-18 16:50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以下简称农家乐)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现就推进农家乐提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升级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依托自然生态资源、农村产业资源、农耕文化资源,强化规划引导、规范管理、经营创新、项目开发和政策保障,进一步提高农家乐持续发展能力、带动群众致富能力、旅游市场吸引力和组织化程度。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末,全市建成省级农家乐精品示范区5个、省级农家乐特色乡镇10个,各县(市、区)至少建成市级农家乐精品示范区1个、市级农家乐特色乡镇2个,促进农家乐集群发展;省级特色村(点)、高星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接待游客、营业收入均增长100%以上,打造生态环境优、主题形象美、接待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农家乐特色品牌。
  二、强化规划引导,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村镇建设、生态建设、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优化布局、突出主题、环境友好”的原则,科学编制县域农家乐发展规划纲要,引导农家乐有序发展。在全市范围选择生态环境好、发展基础好、农业产业和乡村文化特色明显的区域,规划培育10个省级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和20个省级农家乐特色乡镇,努力提高农家乐建设档次和发展水平。
  三、强化规范管理,着力提升持续发展力
  (一)加强生态保护。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农家乐禁止发展、限制发展、允许发展和鼓励发展的区域,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发展农家乐。农家乐项目建设方案必须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特色文化、名胜古迹、山水资源保护利用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创建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农家乐特色乡镇、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点)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
  (二)加强星级管理。按照提升发展的要求,完善农家乐特色村(点)和星级经营户(点)认定标准,突出文化休闲项目和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内容,严格认定,动态管理。
  (三)加强消防和治安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指导服务,增强经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经营户配齐消防设施,确保农家乐消防安全。建立农家乐特色村(点)游客住宿登记制度,强化治安管理基础。建立健全重大节假日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经营。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强化经营创新,着力提升产业带动力
  (一)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市、县(市、区)、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农家乐特色乡镇及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都要建立健全农家乐行业协会或促进会等自律、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办证代理、业务培训、统一促销、行业自律、权益维护等活动,不断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二)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推行协会(促进会、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加农户、特色点加基地、农民参股和企业租赁经营等模式,引导经营者与农民建立稳固的土地和房屋租用、农产品采购、劳动力雇用、交通运输服务等关系,切实增强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的能力。
  (三)拓展经营内容。鼓励和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能力的农林牧渔业观光休闲园申报星级农家乐。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特别是高星级旅游酒店、文化创意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旅游服务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农家乐项目和产品开发,延伸产业链,增强带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增收致富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促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主要客源城市为重点,建立健全销售平台,实行统一促销。大力推广统一宣传促销、统一接待登记、统一客源分配、统一接待标准、统一费用结算的“五统一”模式。充分利用媒体、农民信箱、浙江农家乐网站、金华农家乐网站和各类节庆活动,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家乐特色村(点)优先列入公务接待。
  五、强化项目开发,着力提升市场吸引力
  (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把提升发展农家乐特色村(点)与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农房改造、下山移民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加大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提高交通、电力、水利、旅游、卫生、安全等设施的建设档次。农家乐特色村(点)必须建设特色标识、停车场、公厕、休闲指示牌、接待中心等,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二)进一步突出主题特色。充分挖掘本土特色文化资源,强化创意设计,努力凸现主题、彰显特色,开发建设一批观赏型、展示型、体验型、健身型、娱乐型文化休闲养生项目和较高层次的特色主题农家乐,积极发展针对特定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养生健身、教育创作等特色高端农家乐,逐步形成“一村一品”、“连线成片”的发展格局。
  六、强化政策保障,着力提升发展的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家乐提升发展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其作为推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发展中涉及的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深入调研、优化服务,形成共同支持农家乐提升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市区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农家乐特色乡镇、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点)培育及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宣传规划、协会建设等,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政状况,逐年增加。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建立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
  (三)适当安排发展用地。各县(市、区)政府要在省切块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中安排一定的指标,用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农家乐特色村(点)接待服务设施建设。
  (四)强化素质培训。把农家乐管理、经营、服务人员的素质提升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业务培训、实践指导、技能比武、考察学习和城市旅游饭店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经营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把农家乐发展绩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激励机制。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