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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01 21:47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3〕3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普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
  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省)情及市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全市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省)情及市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为金华市行政区域陆地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普查内容包括国家、省规定的普查及监测内容和结合我市实际增加的普查内容。
  我市增加的普查内容:一是中心城区及各功能区规划用地、适建区、村庄建设用地范围的全覆盖大比例尺地形图;二是低丘缓坡区域范围与分布调查;三是古树古木资源普查;四是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普查,水稻、蔬菜种植区普查;五是水域面积调查、生态湿地范围普查;六是城市地区泊车位普查、大型商业设施分布调查、市区特色商业街区普查;七是全市110千伏及以上电业廊道调查,确定其控制带范围;八是福利院分布范围、占地面积的调查;九是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即紫线范围的圈定,历史文化保护村保护范围的划定;十是重点乡镇建成区面积普查,农房改造示范村的空间数据采集;十一是县道、乡道、村道信息采集。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为普查工作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普查方案和技术规程制定,开展试点试验和技术培训,资料收集与获取等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为普查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普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工作。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发布普查结果。
  省增加的普查和监测标准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的工作到2016年6月30日结束。市增加的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6月30日,第二阶段的工作到2016年12月31日结束。
  四、普查实施和经费保障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普查所需经费,除省财政安排的以外,由市、县(市、区)财政按工作任务分别承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及时拨付。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按时高质完成普查。用三年时间,全面查清全市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现状、特征,建立地理国情普查、统计分析、审核发布制度,建成全市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数据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确保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二)深化普查成果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充分发挥普查工作的效用;利用普查获取的最新数据,及时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促进信息共享,规范普查成果管理,加快普查成果转化和广泛利用;强化数据分析,加强对普查成果的深度开发,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依法按规开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承担的任务,按时报送普查数据。坚持“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普查结果不得对外发布。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严格按有关规定保密。
  (四)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理信息资源和专业部门的调查信息数据,避免重复调查。大力推广和应用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减轻普查人员野外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金华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附件

金华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金中梁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蒋永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 峰  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迪元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潘江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 林  市民宗局副调研员
          邵旭东  市农办副主任
          王有法  市发改委副主任
          叶梓余  市经信委副主任
          方洪海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胜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武春胜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严国鑫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杜跃忠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
          傅国启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贾润根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卢立明  市测绘局副局长
          董继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贾跃俊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培涨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红霞  市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施光强  市审计局副局长
          冯茜华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李岩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兴旺  市旅游局副局长
          梁成华  市文物局副局长
          汪晓东  金华军分区参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测绘局),陆峰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