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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2-13 19:16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的规定,在2010年文件清理的基础上,2012年8月以来,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1985年至2012年8月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决定保留的273个文件目录、全文废止的39个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有效的3个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73个)
        2.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9个)
        3.部分条款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个)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