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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3-09-04 17:32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根据《关于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精神,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9个县(市、区)政府和43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下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县级政府(3个):东阳市人民政府、兰溪市人民政府、磐安县人民政府。
  市级单位(11个):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烟草专卖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以优秀单位为榜样,积极进取,健全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服务型的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