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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3-09-04 17:33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溺水事故成为危害假期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占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60%左右。为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明确部门责任,改进工作措施,提高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起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暑期零溺水死亡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
  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市教育局、文明办、综治办、水利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红十字会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金华日报社、金华广电总台等新闻媒体作为协作单位,与当地各级政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一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格局。防范溺水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防范溺水工作的形势,并定期开展防溺水工作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举措。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定期开展防范溺水宣传教育
  每年4月底,各县(市、区)要及时启动防溺水专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地防溺水工作。要着眼于提高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趣味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师生的聪明才智,通过举办优秀课例的现场展示活动、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刊发专题黑板报、举行防溺水宣传作品展示、观看防溺水警示教育片、签订“珍爱生命防范溺水”承诺书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防溺水的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家庭、每一名学生,使广大师生、家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特别针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小学男生,学校要采取家访、短信定时提醒等有效手段,告知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管责任。各地可将部分优秀宣传作品制作成海报,提供给学校、村、社区进行张贴。对重点村、社区可通过在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开驶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强宣传。
  (三)强化重点水域的管理和排查
  每年5月初,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增放救生圈、长木棍等救生用品。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建义务巡逻队、自愿者队伍,在每天13时到17时等重点时段,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加强巡查,防止学生私自到上述水域游泳、玩水、捕鱼、抓虾等。
  (四)建立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和“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对青少年儿童进行游泳安全知识、自救知识教育。要在小学阶段逐步推行将游泳技能作为素质教育必修课,尤其要加强农村学校相关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游泳技能培训。
  宣传部门负责制作儿童防溺水动漫教育片、提高家长监护意识警示片,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并抓好“春泥计划”的组织落实。
  综治办负责将防溺水专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列入“平安乡镇”的考核,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督查。
  水利部门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各水域权属主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山塘、水库、溪河等危险水域设置中小学生看得懂的禁止戏水游泳标志牌,防护栏及救生用品,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布汛期安全警示。
  团委利用班团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雏鹰争章活动”,建设好农村书屋,免费向儿童开放。
  妇联、关工委开展好家庭教育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等活动。开展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公益夏令营等活动,丰富儿童的假期生活。
  红十字会要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员溺水自救和救护培训。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辖区河道、溪流、山塘水库和人工开挖的池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护;切实加强易溺水地段河道、溪流、山塘水库及水塘安全警示教育;做好对村民的防溺水宣传;负责督促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对无监管的孤儿和留守儿童落实包组和包干等帮扶;开放活动室、图书室等场所,为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场地;督促村(社区)加强与学校沟通衔接,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尤其是针对暑期、节假日放假学生因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有效监管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进一步树立学生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中小学生暑期零溺水死亡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家长、社会各界一起构筑一道学生假期的“安全墙”。
  (二)建立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安全信息是了解安全形势、掌握安全动态、指导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按照紧急信息的报送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三)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完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根据部门、乡镇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重点要检查各部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将组织力量到各县(市、区)明察暗访。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等行为要及时查处并限期改正,对因上述原因而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