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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4-02-27 17:09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开展了创建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单位申请、组织创建和验收审核,确定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婺城区食药监局、金东区安监局、东阳市公安局、义乌市卫生局、义乌市建设局、永康市食药监局、浦江县工商局、武义县国税局、磐安县文广新局等12家单位为金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以示范单位为榜样,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金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