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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七大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02 17:05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七大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金华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七大行动计划

  为加快我市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各县(市、区)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达10000元以上(其中,东阳市达10600元以上,义乌市达11600元以上,永康市达11000元以上),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其中,东阳市超过8600元,义乌市超过9500元,永康市超过900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相对差距呈缩小趋势。所有扶贫重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产业开发扶持行动。一是大力提升特色种养业水平。培育一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科技示范基地和乡土科技人才,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到2017年,婺城区、兰溪市、武义县、磐安县分别建立2个以上科技示范基地,省、市、县科技特派员派驻乡镇覆盖率达100%;培育一批具有扶贫功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入股;培育发展林下经济等生态富民产业,加强机耕路、林区道路、排灌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推进来料加工扩面提质。鼓励和支持来料加工经纪人培育加工专业村、创办加工车间或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等。到2017年,来料加工全面覆盖扶贫重点村、异地搬迁安置小区和乡镇(街道)所在地。三是积极支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加大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宣传推介,构建网上营销和业务对接平台。四是积极推进家庭工业发展。因地制宜创办家庭工业,引导企业将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扩大至农户家庭。五是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帮扶力度。通过发展集体物业经济、资源经济、服务经济等多种形式支持扶贫重点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妇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
  (二)实施农民异地搬迁行动。编制以县为单位的农民异地搬迁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搬迁安置方式和补助方式,推广自然村整体搬迁、宅基地同步复垦、公寓式集中安置、公司化运行管理、差异化补助补偿的搬迁安置和补助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化配套服务,积极开展搬迁农民后续管理配套改革,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保留其原有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其流转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异地搬迁安置小区建设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等)
  (三)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行动。一是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服务。支持兴办劳务合作社,鼓励各类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当地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引导参与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社区服务等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就业服务和援助。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并采取政府购买办法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低收入农户中的残疾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切实保障低收入农户就业人员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合法权益,落实对农村就业援助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是大力支持低收入农户创业。打造一批有利于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基地,支持农民就地创业和外出务工经商农民返乡创业,带动更多低收入农户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
  (四)实施社会帮扶关爱行动。深入开展帮扶结对,建立健全扶贫重点村结对帮扶体系,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和低收入农户机制,建立村企融合发展、互助共赢的新型结对合作关系。帮扶单位为结对村提供一定的扶持资金,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联络帮扶资源、实施帮扶项目,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与指导员驻村的结对帮扶关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继续实施“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春蕾助学”等帮扶行动。(责任单位:市农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资委等)
  (五)实施金融服务支持行动。一是着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镇、村、户信用评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良好单位(个人)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丰收小额贷款卡”、“金穗惠农卡”等金融产品覆盖面。继续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房等抵(质)押贷款产品创新。完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新增量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制度。二是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由政府提供一定的扶贫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由农合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按不低于1:3的比例和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140%的利率放大放贷,对按期还贷低收入农户,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贴息。三是选择具备条件的扶贫重点村组建扶贫资金互助会。到2017年,全市新增70个扶贫资金互助会;金东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分别组建5个以上扶贫资金互助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办、金华银监分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省农信联社金华办事处等)
  (六)实施改革创新促进行动。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深化改革促扶贫,让低收入农户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消除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益。深化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创新生态保护利用机制,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长效机制。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扩大公益林面积,提高生态效益林补偿标准。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评价体系和生态环境综合考评奖惩机制。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在促进山区加快发展中增加山区农民财产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
  (七)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扶贫。深入推进欠发达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实行教育救助制度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免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等政策;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证书培训和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资金向低收入农户倾斜。二是大力加强卫生扶贫。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和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努力减少因病致贫。三是实施文化扶贫。深入推进“广电全覆盖”工作和数字化提升工程,尽快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对低收入农户有关费用要给予相应减免。四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欠发达地区联网公路、强塘固房、水库保安、农民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到2017年,全市新建和改建农村联网公路400公里,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1300公里,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96%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94%以上;完成渠道改造2290公里;改善提高41万农村人口饮水条件;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000元以上,最低补差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8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教育、医疗消费实际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接近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配套工作机制;强化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配好乡镇扶贫专干,把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以上扶贫干部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科学有序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
  (二)完善机制。完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监测制度,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等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和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强化扶贫资金“阳光监管”,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强化考核。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将部门结对帮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度严重落后或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