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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29 15:49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金华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七大万亿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市五大千亿产业发展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在我市形成一批百亿行业、一批产业基地、一批重点园区、一批骨干企业,初步建成产业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主体实力雄厚、市场繁荣有序、富有我市特色的文化影视时尚产业新格局。到2017年末,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年总收入力争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长争取达到26%,税收达到110亿元,就业人口达到130万人,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型产业,其中:影视制作发行及其服务业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网络娱乐教育动漫创意及其服务业年收入超过70亿元、传统工艺美术和非遗文化生产及其服务业年收入超过900亿元、时尚产品制造批零及其服务业年收入超过2000亿元、文化产品贸易业年收入超过600亿元。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全市文化影视时尚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格局。各县(市、区)在全市统筹规划基础上,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聚焦重点产业,走产业化、专业化、差异化、国际化的路子,形成“一县一品”的良好局面。
  (二)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培育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市场主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到我市建立创作、生产、研发、市场推广等基地,扩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聚。
  (三)开放融合。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文化旅游科技金融跨部门合作新机制,探索建立中介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形成有利于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金融等融合发展的工作体系,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的深度融合。
  三、工作任务
  根据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规律,结合我市实际,建设一批百亿行业(影视制作发行及其服务业、网络娱乐教育动漫创意及其服务业、传统工艺美术和非遗文化生产及其服务业、时尚产品制造批零及其服务业、文化产品贸易业)、一批产业基地(以市区为核心的网络文化产业基地,以市区、东阳为核心的工艺美术基地,以兰溪为核心的时尚制造基地,以东阳、义乌、永康为核心的会展产业基地,以东阳、永康、磐安为核心的影视产业基地,以义乌、浦江为核心的饰品产业基地,以市区、兰溪、武义为核心的印刷产业基地,以义乌、武义为核心的文化用品生产销售基地)、一批产业园区(名单见附件2)、一批骨干企业(名单见附件3)。按照上述目标要求,重点组织实施五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编制产业规划
  1.出具产业分析报告。对我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预判发展趋势,明确发展主要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加快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对各县(市、区)发展文化影视时尚产业的优势和不足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2015年完成全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分析报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2.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尊重市场规律,客观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文化资源状况以及我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现状、潜力、趋势,科学编制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规划。理清各地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定位,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和实施步骤,统筹研究,稳步推进,克服企业个体发展的盲目性与随意性。抓好产业规划的细化和针对性研究,推进产业错位发展、提升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统计局
  (二)加快推进大项目带动战略
  1.积极推进招大引强。围绕发展目标,面向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的先进区域,选定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持续性、点对点式的招引工作。对照文化影视时尚产业链开展招商,认真分析我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现状,按照“差什么引什么、弱什么补什么、强什么增什么”的原则,强化补链、建链、强链招商,努力形成完善的文化影视时尚产业链。2015年,东阳市、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各引进超亿元的文化影视时尚大项目(企业)2个以上;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义乌市、永康市各引进超亿元的文化影视时尚大项目(企业)1个以上;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各引进超5000万元的文化影视时尚大项目(企业)1个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2.抓紧推进产业项目实施。支持金满湖·地心世界(浙中文化创意园)、浙江盆景艺术文化园、合丰服务外包产业园、横店万花园、横店影视文化产业总部经济集聚中心、中南卡通游乐城、亚洲勒芒义乌汽车文化旅游小镇、浦江县仙华文景园、武义璟园古民居博物馆等项目的建设,着力破解项目建设瓶颈制约,推动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三)加快搭建产业平台
  1.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以金华开发区文化科技创意园、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浙中信息产业园、金东区信息软件创业园、金华CRC文化创意园、浙江天华服务外包科技园、浙江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东阳市木雕产业基地、义乌市创意园、武义璟园文化产业园等产业园区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园区的规模,让更多的文化企业集聚发展,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益;2015年,培育10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到2017年,力争培育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家。积极推进文化类特色小镇建设,带动文化资源转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2.加快交易展示平台建设。利用我市市场优势,积极发展各类综合和专业文化会展活动,深化中国(义乌)文交会、中国(东阳)木雕竹编工艺美术博览会、浦江书画节等节会活动。积极推进古子城古玩市场规范化、规模化建设。加快金华开发区文化科技创意园、老六中文化创意园、浙中纺织品市场、木雕文化博览城、浦江仙华文景园等园区建设,推动文化消费和文化贸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四)加快推进产业融合
  1.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品结合起来,支持金华双龙风景区、东阳横店影视城、兰溪诸葛八卦村、永康方岩风景区、武义牛头山风景区、浦江“江南第一家”等景区,深挖历史文化内涵,融入更多的文化元素,提高旅游产品的生命力和吸引力。2015年重点支持智者寺建设和延福寺修复工程。积极建设融购物旅游、观光休闲、产销一体、实践体验为一体的特色文化休闲体验园区,支持义乌小商品市场、东阳中国木雕城、义乌市创意园等推出更多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2.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依托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华开发区和在金高校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鼓励推动文化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实施成果转化,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对与科技融合的文化影视时尚类企业实行政策倾斜,加大财政投入,扩大扶持范围,转变扶持方式,由“事后奖励”转变为“事前培育引导”。重点支持云计算金华分中心、互联网舆情云监测平台、思辰云计算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3.积极推进文化与资本融合。加快培育产权、版权等要素市场,重点围绕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产业开展金融创新。积极发展专业服务力量,为金融机构介入文化影视时尚产业提供包括版权价值评估、行业信用调查、版权交易监管等内容在内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和配套服务,弥补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的“鸿沟”,降低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种创新实践过程中的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积极引导境内外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参与我市文化影视时尚企业股权投资,优化股东构成和股权结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市级牵头单位:金华银监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五)加快培育龙头企业
  1.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摸清我市重点文化影视产业企业的资产、运营、人才储备等情况,建立较为完整的重点文化企业库。积极推动现有文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壮大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金华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东阳横店集团、东阳木雕集团、义乌华鸿控股集团等文化产业集团。支持5173、9158、长风信息、古婺窑火、天下谱局、荣盛达锡器、万盛达实业、浙江神雕等公司,尽快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
  市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2.积极推进文化品牌建设。深化“三名”工程,创建具有影响力、辐射力的金华文化品牌,推进金华文化名企、文化名家、文化名品建设。开展金华市十大文化品牌评选活动。积极支持我市文化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著名商标,大力协助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企业和浙江老字号企业,推进我市知名文化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
  市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3.积极助推文化企业上市。充分发挥扶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效应,有针对性地对文化影视时尚企业开展资本市场知识培训及上市政策辅导,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到2017年,助推10家文化影视时尚类企业在国内外股票市场上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
  市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成立金华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招才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金融办,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金华银监分局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抽调专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的调研摸底、产业规划、政策起草、项目引导、工作协调等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支持
  参照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金华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财政、土地、金融、工商、旅游、科技、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和补助等方式,扶持科技创意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点文化项目,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文化产业园区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影视时尚产业。
  (三)内培外引,强化队伍建设
  树立内培外引相结合的人才开发理念,统筹使用市人才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化创意型人才培养、交流、引进、使用等奖励力度。支持专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加强文化创意人才教育培训。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文化创意类优秀人才和创业团队,特别是复合型文化创新人才和优秀管理营销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文化创意人才,可以采用一人一议的引才政策,给予工作调动、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文化人才管理、使用、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增强其主动性、积极性。
  附件:1.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指标及目标任务分解
  2.重点推进的文化创意园区名单
  3.文化影视时尚产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4.文化影视时尚产业重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