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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6-05-21 10:35  发布机构:   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全市上下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和任务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创建投入,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永康市人民政府等6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市建设局等5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部门给予表彰。
  一、2015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
  一等奖:永康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义乌市人民政府、东阳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金东区人民政府、磐安县人民政府、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2015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部门
  市建设局、市水利局、金华广电总台、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力度,为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走在前列,共建金华”作出新的贡献。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