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19-1149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2-21

关于大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2-21 16:20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粮食产业在引导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增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或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37号)进一步提出,要围绕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立足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培育现代粮食经营主体,打造千亿粮食产业经济,推动粮食产业迈上中高端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对粮食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3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分别是总体要求、扶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快粮食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完善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主要是:到2022年,粮食产业结构优化,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全市粮食储备仓容达到70万吨,“放心粮油”供应网点200个以上。全市粮食工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粮食优质品率和主食品工业化率明显提高,粮食加工转化量达到40万吨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龙头企业。

  (二)扶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主要是通过鼓励企业资产整合或兼并重组等,培育壮大粮食主体。目标是培育或引进产值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产值超1亿元的骨干企业5家以上。

  (三)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主要是通过开展“中国好粮油”和“放心粮油”试点建设等方式实现。二是加速主食产业化发展,主要是通过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支持企业发展米面、杂粮等生产加工和供应网络的建设实现。三是探索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主要是通过鼓励企业研发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实现。

  (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发展全产业链,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建设。二是推动产业集聚,发挥我市区位优势,打造特色粮食产业集群。三是鼓励新兴业态,依托我市电子商务资源优势,推进“互联网+粮食”新业态。四是强化品牌引领,加强粮食品牌建设,加大粮油产品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五)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通过实施粮食仓储物流现代化工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六)完善保障措施。一是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二是加强金融服务。三是强化用地用电保障。四是优化行业监管服务。五是加强组织领导。

  四、实施日期

  《实施意见》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责任

  《实施意见》由金华市粮食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