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志和村(社区)志编修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讲话精神,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5号)组织编纂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的任务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乡镇(街道)志和村(社区)志编修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此次调查,要求系统摸排各地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修情况,统计已编修完成和在编志书的整体数据,以及书名、编纂主体、编修进度和出版印刷等具体信息,全面、准确掌握全省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的编修成果情况和当前工作进度。

二、统计要求

        请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全面统计、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辖境内编纂完成和正在编纂的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分别填写《浙江省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修成果统计表》和《浙江省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修进度统计表》。已出版或印刷的志书,要填写书名及版本信息,集成类、合志类成果,需注明其中所涉每一个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的名称,不要只登记全套丛书总名。正在编纂的志书,要提供书名、启动情况、编纂主体等内容,并注明当前进度。

三、报送方式

        各地信息统计,由11个设区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协调指导。各设区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并统一汇总表格,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表格盖章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市县工作部,将电子表格发送到zjsxfz@126.com邮箱。

联系人:赵鹏团,0571—87059432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98号地勘大楼

附件:1.《浙江省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修成果统计表(一)》

           2.《浙江省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修进度统计表(二)》

附表一.doc

附表二.doc

 

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